中新网山西新闻3月9日电(刘小红)山西省人民检察院9日发布消息称,山西省吕梁市政协原党组书记、主席刘云晨(正厅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云晨作出逮捕决定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2019年8月16日,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显示,吕梁市政协党组书记、主席刘云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主动投案,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2020年2月27日,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,吕梁市政协原党组书记、主席刘云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经查,刘云晨背弃初心使命,丧失纪法底线,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变相公款旅游;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违规从事营利活动,收受礼金;不正确履行职责,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违法行为听之任之、失职失责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在干部选拔任用、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。
刘云晨,男,汉族,1963年8月出生,山西中阳人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。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3年9月参加工作。(完)